從前我沒有想過,不過現在我有一點兒了。從前我一直忽略,不過現在我倒有一點自覺了。我們常在討論『創意』,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量到質。不過最近我倒是想了點關於『創意』和『創作』的東西。有時,我覺得我們現在過於強調所謂『創意』,實際上只是一味不停地在強調所謂『意念』(idea)、『概念』(concept)。而經過日積月累後,我們開始推崇『出位』、『標奇立異』的為其二者中最高標準。怕是窮其而忘本,過份強調意念的創作很多時不能充份的闡述其概念的最精彩之處。只靠一、二神來之筆并不能支撐整個作品。
最近,我看了嶺南戲劇社的新生匯演,也正正有此感覺。當晚的演出主題是『四季‧梦』,共有三套劇,包括《春逝》、《夏祭》和《疼》。
先說說三個劇本,從名字上已經能看出其中的心思。三個不同的季節主題──春、夏、冬,都很明確但卻又很含蓄地從名字中透出端倪。一件藝術品,尤其是在有關文學的作品,名字是一個很重要的元素。當然,命名的方法有千萬種,也沒有什麼評審的標準,不過誠意有否一看便知。也不是說有一個好名字就代表作品素質好,因為名字必須要和作品的內容、形式等能作出緊密的結合。《春逝》和《疼》都是講現代的男女愛情故事(從名字上來看大概也猜到不是喜劇),另外的《夏祭》是關於一個村子的祭祀故事。三個作品的名字,內容和主題三者的確有一定的關連,不過如果吹毛求疵地說,《夏祭》是其中最好的一部。
《春逝》基本上是用了詩句『春梦了無痕』的意念,但畢竟春梦中有所另指;《疼》是玩中國字的型態──疼中有冬,可惜劇中故事似乎和冬的關係薄弱,情節大約能夠在全年任何時間發生,季節的冬成了花瓶背景。《夏祭》的祭和季在普通話上是同音的,還有夏一字表多義(可解作夏家村的祭也可解作夏天的祭)。近代的張愛玲更是當中表表者,如其作品《傾城之戀》、《半生緣》、《色戒》等等......
手法,我很欣賞《夏祭》是以一個寓言的手法來表達出其中人性的弱點。當中帶出有迷信,自私等讓我們思考的空間,而因為這是一個寓言式的悲劇,所以情節上可略為誇張。往往在話劇上就需要這麼一點誇張來帶出其戲劇性,而戲劇性就可以吸引觀眾。其他兩個單位反而因為手法是寫實和半獨白,情節過於戲劇性而令人覺得失實或難以相信。觀眾一旦抽離成第三者的話,自然只是純在看『戲』。
其實要適當地帶出戲劇性是一件很難的事,當中的因素包括語言,動作,情節,佈置,道具,服裝等几環基本。在我看來,語言是最為重要的也是最為困難的。一份适如其份的對白必須自然表露人物性情,而一份好的對白除了以上基本要求外還能夠作伏筆和不露聲色地牽引劇情發展。由語言開始帶着動作的進行令到故事推進,在我看來,一般的電影,電視劇和話劇等都有這基本結構。當然,有前輩告訴我『戲是做的,不是說的』,所以動作才是首要的重點。我不否認這觀點,不過我想在昨天以前已經有成功的獨白戲說明世上沒有唯一的真理。
《夏祭》比其他兩個單元做得出色的地方較能善用寓言的特色──奇、趣。祭禮,禁忌,巫師等情節神秘但其出現又似乎合理。對白,人的心理和動作有一致,個別角色有輕鬆和鬼馬的一面但不過火。情節上的伏線鋪排有序,節奏控制也不錯,編的過程可以看出有作『情理之內意料之外』的考量。雖然只是短劇,但仍有主副線劇情的發展很不錯,是三個單元中唯一一個。以劇本論劇本,效果可比坊間一些專業編劇要好,但主線的發展可再集中一點。另外的兩個劇本都有一個同通的不足,人物的定性有點死板和對白過於苦心經營(《夏》也有一兩句)。不過《疼》劇人物對白可接受,但在情節的編排有電影感而且值得一提其挑戰插敘的方式,情節依然流暢。而《春》劇似乎在處理各方面上失去平衡,情節推進過快而且誇張。當中我覺得最敗筆是一位女主角一刀被人砍死了作高潮位,死亡是一個很嚴重和認真的,這種處理過於輕率難以令人信服。喧賓奪主的角色太多,配角設定比主角性格還鮮明。這兩點已經令到劇本無光。
對於話劇我只有粗淺的認識,所以觀點也未必是客觀和正確。但如果把其當成是一件文學作品來看的話,我就會發現三者都在不同的細節上有明顯的疏忽。我的確有點喜歡《夏》劇,因為當中在道具和服飾的配合確然優勝。紅白二色是當中主要的顏色,配合其背景中國化的小村落很有意思,因為在中國文化中紅白二色具有代表性和獨有哲學意義,也和劇作本身主旨有密切關連。人物走動位置有心思,充份利用整個場地長闊。可惜,在燈光這一骨結眼上失色不少。未能配合場地的射燈位置,有時演員背光嚴重令到神情動作完全看不到,有時燈光位置又『不小心』暴露玄機。這一點小錯誤就抵消了花在走位上的心思,可惜可惜。
最令我失望或失笑的是《春》劇,分場亂且煩,三句對白便燈暗一次。短短半小時的劇竟分場十多次。道具其他方面把心思花在不必要的地方,令到劇情接不上也脫離現實。例如劇中有一個日歷道具,本意應該是幫助觀眾了解故事的時間,可惜數字明顯未經安排,反而令到劇情推進時快時慢。觀眾看了奇怪,真是好心做壞事。劇情上不精細,道具沒有考究,慘不忍睹。一個好端端的悲劇故事,竟然搏得全場笑聲,相信不是原意吧。
誠然,我對當日所有參加者都是尊重的,我也相信他們有熱誠有下苦心。只抽個別意念來看,問題顯現不出,一但合起來就會高下立見。我只不過是以一個觀眾身份來給一點意見。再者,我也藉這機會作鏡照吾身。很多的時候,我也會鑽進死胡同裏,以為拼了命地去想一個驚天動地的意念就可以。有意念就代表做了個好的作品?失敗以後,才有點體會到把創意變為創作才更加是一件有『創意』的事。看到過這樣的一句話,『我有百份之二十花在創意上,然後用百份之八十花在如何具體地把創意化成生意。』或者後半句可以改一下,我們應該用百份之八十去把創意具體化成作品,這八十應該就是我所理解的『創作』了。
唯物論一點,單純的『創意』是沒有意思的,因為其必須靠『創作』傳递。『創作』從細節出發堆堆砌砌,經過『創意』的溶合,才算是完滿的一件事。當然,磚牆總有縫,如果只注重細節也不過是另走極端。其實,只要最後作品對得住最初的『創意』就很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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